《意见》明确,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完善配套机制,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常态化,鼓励消费金融公司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在各类消费集中场所通过新设或改造分支机构作为服务消费为主的特色网点。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客户授权,实现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贷。合理确定消费贷款利率水平,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突出整体考核,推行尽职免责制度。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推动消费信贷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加大对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和网络消费、绿色消费等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意见》明确,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可分别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础上,按照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首付款比例。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在向消费者提供购车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同时,根据消费者意愿提供附属于所购车辆的附加产品融资。
《意见》要求,改善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通过金融债券发行、同业拆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消费金融机构多元化融资渠道。改进支付服务,优化信用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建立消费领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信贷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国泰君安(19.440, 0.59, 3.13%)分析师刘欣琦指出,经济转型时期,“扩内需,提消费”有条件成为新经济的重要引擎,多部委对消费金融的支持,有望让消费金融获得长周期向上。消费金融产业链门类齐全,拥有牌照准入、资金优势和把控具体场景的服务商处于业务链核心。银行系的传统消费信贷部门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系金融公司、垂直购物分期平台、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等机构最有可能成功。
具体到汽车金融,瑞银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邹天龙认为,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的政策有助于帮助汽车金融公司获得更多市场份额。据邹天龙测算,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成本通常是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的90%,而它们在零售和批发贷款业务上可以获得6%和2%左右的息差。